维权咨询
咨询回复
范本下载
会员登录
返回顶部
星荣服务
普法宣教 · 法律文书 · 便民服务
搜索
高级搜索
会员中心
登录
注册
收藏本站
查阅网站在线详情 >>
用户
会员中心
修改密码
退出登录
首页
普法教育
公司法常识
合同法常识
担保法常识
维权指南
民事诉讼
行政诉讼
劳动仲裁
民商仲裁
法律释义
建筑法释义
合同法释义
婚姻法释义
合同文本
法律文书
合同范本
普法动漫
法制漫画
法制动画
留言咨询
首页
/
诉讼管辖
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普及教育平台
您的位置:
星荣服务网
>
维权指南
维权途径
行政诉讼
诉讼管辖
>
正文内容
对环境保护等部门作出的涉及土地、水流污染等的处理决定不服的,到哪儿起诉?
作者:
蒲星荣
来源:
发布时间:2012-05-27T22:42:38+08:00 点击数:99024
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,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,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。对环境保护等部门作出的涉及土地、水流污染等处理决定不服,应当在土地。水流污染发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,
感动
同情
无聊
愤怒
搞笑
难过
高兴
路过
【字体:
小
大
】 【
收藏
】 【
打印文章
】 【
查看评论
】
上一篇:
两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,到哪个人民法院…
下一篇:
对房屋拆迁决定不服的,到哪儿起诉?
相关文章
没有相关内容
栏目导航
维权途径
索赔指引
本月排行TOP10
还没有任何内容!
最新推荐
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借款合同
交通银行外汇商品房抵押贷款…
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抵押协议
土地抵押借款契约书
(中国建设银行)个人住房贷款…
(中国建设银行)个人住房贷款…
(中国建设银行)个人住房贷款…
深圳经济特区房产抵押贷款合约
深圳经济特区房产抵押贷款合…
抵押担保借款合同
查阅网站在线详情 >>